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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庞文彬通讯员黄志庆报道:轰动一时的佛山三水婆媳互砍案有了新进展。昨日,记者从佛山中院获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某无期徒刑。
据法院查明,去年11月21日7时许,被告人侯某与儿媳被害人罗某,在三水区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侯某手持菜刀进入罗某的房间,砍击躺在床上的罗某,二人随即发生打斗,罗某持刀反抗。
期间,侯某骑在罗的身上,持菜刀猛砍罗的头部、面部及上身等部位,后邻居持铁锤砸烂防盗门进入屋内,制止了侯某。两人随后被送院抢救,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邻居陈某表示,当时他透过防盗门看见侯、罗两人纠缠在一起,地上有很多血,罗某在喊“救命”,于是他立即报警。随后,罗某挣扎着向门口围观的邻居爬过来,但爬到客厅位置就不动了。这时侯某翻起身来,拿起地上的菜刀,爬过去压住罗某,并用左手叉住罗某颈部,右手持刀向罗某头部砍去。
另一邻居黎某表示,当时媳妇罗某已失去了反抗能力,但家婆情绪激动,邻居劝说侯某放下刀,但其根本不听劝告。
法庭开庭审理期间,侯某辩称无心砍死罗某,也没有骑在罗某身上砍罗某,侯某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也认为该案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根据法医鉴定结论证明,罗某的头(面)创口数量多,多深达骨质,是为致命伤,加上侯某作案时有多位目击证人。法院综合所有证据认定,侯某案发时骑在罗某身上,不计后果地持菜刀砍击罗某的要害部位,主观上具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直接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杀害罗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为此,佛山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本案因家庭矛盾而引发,侯某归案后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示,据此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处侯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