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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持斧头砍死女邻居 司法机关不予起诉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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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患者臆想邻居要杀自己

  一把斧头砍“碎”了两个家庭

  受害者家人要求赔偿获法庭支持

  秦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脑子里总想着邻居韩某要杀死自己。终于有一天,秦某在妄想的压迫下,拿起斧头活活将韩某砍死。事后,韩某家人在向秦某的监护人索要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将秦某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

  他的手上举着一把带血的斧头

  秦、韩两家都住在北仑。时隔数月,秦某父亲依然不堪回忆那血淋淋的一幕。

  今年2月的一个早上,秦父买菜回来躺在床上休息,突然从外面传来一阵哭叫声,他赶紧跑出去一看,惊讶地发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手上居然高举着一把带血的斧头!

  “我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先下手把她杀了。之前我还犹豫着没下手,最近我越来越感觉到,这几天她就要动手杀我了!”秦某对父亲这样说道。原来,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秦某臆想邻居韩某要杀死自己已经很久了,这天,他终于忍耐不住,趁韩某到水井边洗衣服之际,偷偷拿着斧头溜到韩某身后,对着韩某的后脑狠狠砍了下去……

  韩某当场死亡。

  司法机关决定对他不予起诉

  “我每天都按时让他吃药,也经常带他去医院治疗,没想到他还是闯了大祸!”70多岁的秦父含泪说道。

  秦某未婚,老父亲就是他的监护人。据秦父说,儿子年轻的时候读书成绩很好,一直是家里人的骄傲,重点大学毕业后在一所学校任教。28岁那年因为失恋渐渐精神失常,不久便退职回了家。没想到,年近40的儿子如今却做出了这样害了两家人的事。

  秦某砍人后经司法鉴定,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对其强制性住院治疗。为此,司法机关对秦某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随后,秦某被强制入院治疗。

  受害家人将对方父亲告上法庭

  亲人被无故砍死,韩某家人悲痛欲绝。事后,韩某家人认为,造成此次悲剧的主要原因是秦父监护不力所致,秦父对此应承担责任。为此,韩某的家人要求秦家支付赔偿金60余万元。

  而秦父则认为,他已最大程度尽了监护职责,再说实际上自己也没什么财产可供执行了。更何况事发后,秦家已倾力支付了10万元的赔偿金。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韩家便将秦某及其父亲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中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韩某用斧头将秦某砍死,由于韩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秦父作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秦父虽在平时履行了监护义务,但还是导致了本案的发生,说明秦父在监护上还存在着疏忽,为此,秦父应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北仑法院判决秦家支付韩家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亲属处理丧事的误工费及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6万余元。扣除秦家之前已支付的10万多元,还应支付韩家55万多元。(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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