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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谭卓雯)近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制定了《广西区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增添了砝码。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该行还加强与政府、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联动,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据了解,在前期全区近百家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签署《广西金融业诚信建设共同宣言》及《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自律公约》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近期制定了《广西区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着力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强化联动协调机制、规范制度建设、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证交易公平合理、保护消费者信息与交易安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对广西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在桂林、河池、钦州、北海、防城港重点开展试点工作。
据悉,我区采取“受理内容多元化、处理途径双轨制”的申诉处理方式,凡是消费者直接向试点人民银行申诉的,对属于人民银行履职范围内的事项直接处理,对不属于人民银行履职范围内的事项,也一并受理,并通过转办、跟踪协调等方式办结申诉案件;凡是消费者向金融机构投诉的,督促金融机构定期将投诉与处置结果汇总报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