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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茂港区坡心镇一男子李某被茂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这是该院今年批捕的又一起“欺行霸市”类案件。
据悉,2010年5月以来,李某伙同王某(在逃)等人在无任何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茂港区坡心镇经营液化石油气,并纠集当地的流氓青年采取威胁、恐吓、打砸等手段,强迫当地群众购买其液化气,逐渐垄断茂港区坡心镇坡心圩一带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严重危害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附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截至今年李某被抓获为止,已经查实的液化石油气销售总额累计达到160948元。
李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并以威胁、恐吓、打砸等手段强迫当地群众购买其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故茂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了李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