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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教育部表示,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家长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恢复撤并学校,应当慎之又慎
在恢复撤并学校这个新举措上,我们要慎之又慎,避免在“盲目撤并”之后再出现“盲目恢复”的现象。
第一,究竟什么样的学校需要恢复。在征求意见稿中,“就近上学”具体标准规定:“各地的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保证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但是,“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和“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是不同的。依我看,虽然现在步行上学的已经不多,但“步行不超过40分钟”的规定还应该执行,并要区别山区和平原;“乘车不超过40分钟”的规定则还需严谨一点,除了要和步行的比例协调以外,也要分出平原、山区等不同地貌对行程的影响。
第二,现在,以“就近上学”为标准恢复撤并学校的话,原有的矛盾又会随之而来。危房,需要地方政府增加教育开支;生源过少,可以通过设置“微型学校”或者教学点来解决。但是,对于那些过于偏远的地区,教师是否愿意来任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教育部门专门制定优惠政策。
姜伯静
要多倾听农村家长的心声
“撤点并校”改革自有其合理性,而这样一项初衷良好的改革措施,为何在局部区域出现盲目行为?根子在于,没有切实做到因地制宜、以人为本。
所谓“撤并”或“恢复”都是手段而已,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促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化。因此,对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而言,选择撤并还是恢复,必须因地制宜地考虑实际办学情况,必须以人为本地考虑学生和家长们的实际需求,这才是调整学校布局的本意所在。有些相关部门总喜欢一窝蜂、一边倒地走极端,只顾完成任务的数量,不顾完成任务的质量,要谨防这种倾向在恢复学校的过程中卷土重来。
要确保这种动态的调整过程科学、合理,就要求教育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多听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诉求。对教育部门乃至各级政府而言,在制度上设计长效的“通道”,让农民的声音能够被清晰地听到并得到重视,是确保把这桩好事办好的重点所在。
许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