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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竞宇 通讯员邱毅辉)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山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小型微型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此次减免缓征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的37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免征35项、缓征2项,此次停止、缓征的37项行政性收费能使企业减少一些成本,其中,“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税务发票工本费”为减免幅度比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