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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向中小股东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相关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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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42

  公司关于向中小股东征求拟修订

  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相关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公司同时也充分认识到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董事会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中小股东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现金分红条款的意见。

  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010-63704082

  传真:010-63704177

  电子邮箱:zyj@hbyh.cn

  信件寄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编:100070

  联系人:贺杨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编号:2012-04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非公开增发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接到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关于变更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书面通知函,因原保荐代表人之一李奔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及双方签署《保荐协议书》规定,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广州证券现委派沈志龙先生,接替其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对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沈志龙先生的持续督导日期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感谢李奔先生一如既往勤勉尽职的工作。

  同时,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石志华先生和沈志龙先生。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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