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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湖北宜城7月24日电 罪犯周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经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武汉女子监狱已将其收监,这是该院监督收监的首例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月24日,以该案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片在市电视台播出。
由两高、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途径,经常深入到各矫正社区进行调查、走访。今年5月,该院监所检察科干警在走访中获悉,在王集镇社区接受的矫正的罪犯周某不服从管理,经常违反社区矫正的规定。获此信息后,该院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经查:周某,女,汉族,家住宜城市王集镇。2009年6月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9年7月23日投入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周某服刑期间,因患癫痫性精神障碍,无服刑能力,经湖北省监狱局批准,于2011年6月30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王集镇社区服刑。在社区服刑期间,周某不按时参加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拒不授受社区矫正部门的管理,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宜城检察院认为周某的行为已不适合暂予监外执行,向市司法局提出建议,要求他们将周某的情况上报省监狱局,对周某收监。今年6月,武汉女子监狱派员到宜城王集镇对周某社区服刑情况进行回访,该院会同司法局将周某的表现进行了通报,并建议将周某收监。女子监狱接受了建议,于6月29日将周某收监。
为了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该院又与司法局合作,将此案制成了专题片,在市电视台播出,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观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周宜 郑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