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农村过度撤并学校衍生众多问题 教育部发文矫正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根据教育部23日公布的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国将通过专项规划和督查,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

  当前,一些地区由于学校撤并带来的寄宿制学校管理混乱和班额超标问题突出。针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学校撤并导致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意见稿指出,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促进了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优化和办学质量提高。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此外,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应超40分钟

  意见稿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各地要根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使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

  已经撤并但确有必要的教学点应当恢复

  意见稿规定,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

  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责任编辑:冯北方

热词:

  • 农村寄宿制学校
  • 农村义务教育
  • 办学条件改善
  • 教育部
  • 农村教育
  • 农村小学
  • 矫正
  • 大班额
  • 学龄人口
  • 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