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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7月24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由于仍有不少车主没有办理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抵缴退费的手续,近日,上海市路政部门向车主陆续发放了《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抵缴退费第二次告知书》,告知书再次提示:全市退费受理统一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请尚未办理退费的车主务必在该日期前办理退费手续(国定节假日和计算机维护日除外)。车主可通过挂号信将申请退费的所需材料寄往办理地点,或者携申请材料自行前往办理。办理地点:曹杨路1040弄1号3楼。所需材料等办理退费的有关事项可登录上海市路政局网查询,也可致电上海公路服务热线:12122。
关于部分车主反映退费到账时间较长的问题,管理部门表示已加大了人力投入,尽可能提高退费效率;但退费资金到账需要经过一个规定的财务流程。同时提醒车主要提供有效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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