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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房产土地再作抵押 男子诈骗逃匿被抓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15: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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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济南7月23日电 2012年3月4日,受害人宋某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1年9月,方某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用已被法院查封的房权证和土地证为抵押,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先后五次诈骗受害人宋某现金人民币40万元并逃匿。经侦大队经过审查后遂即立案展开调查,3月10日,犯罪嫌疑人方某被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

  经审讯:方某承认2011年9月,他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用已被法院查封的房权证和土地证为抵押,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先后五次诈骗受害人宋某现金人民币40万元并逃匿的犯罪事实。诈骗所得赃款被其用于偿还债务、做期货交易及个人消费。犯罪嫌疑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土地为抵押,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涉嫌合同诈骗罪。2012年7月5日,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为避免出现房产、土地抵押过程中的虚假证明和用已被法院查封的证明作抵押等情况,市民在接到房产证、房屋他项权证、土地证的时候,一定要去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对证件的真伪进行查询,同时要进一步查询证件是否存在银行贷款、是否被法院查封等相关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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