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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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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20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赵剑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19,975,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4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了《关于制订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19,975,1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19,975,1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彭文文律师出席了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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