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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论】 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确定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其国家基本标准。规划同时明确,争取到2020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即不论贫富、性别、地域都可以公平地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及其均等化是公共政策的一次重大改革。按时按质实现这一目标对改善收入分配,推动内需增长,强化社会稳定都有着巨大作用。当然,落实这一规划也可能会遭遇各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阻力,需要从现在起就未雨绸缪,以配套改革来护驾。
目前该规划的量化指标还需待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出台,这就需要在指标讨论和决策阶段就保持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前排除既得利益者的干扰,使这些民生指标制定得更科学,更便于实施过程中的评估与监督。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供给,最关键是保证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这就涉及到公共财政改革的突破,就是以后财政资金怎么用,用在哪里,谁来监督。
对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的威胁同时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现有财政支出结构来看,政府投资、行政开支和三公经费正挤占越来越多的公共资金份额,如果没有对这部分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和监督,就很难控制其增幅,也就很难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增量。另一方面,也需要防止个别政府部门为营造政绩,利用各类融资平台大规模举债,造成地方财政寅吃卯粮、债台高筑,危及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持续投入。
对于这些行为,首先要对现有财政支出结构做全面梳理,特别是对三公经费等本已过度增长的开支早日冻结增长,其次则应及时收回政府各类变相举债权,严控地方债务总规模。
当然,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供应还可以想更多办法,比如规划就提出要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目前中国还存在大批营利性国有企业,不少企业赚取的更是垄断利润,如果能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基金在这类企业占有一定的股份,就能为这一改革分担大量成本,大大增强改革目标如期实现的概率。
不过,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供应也需要防范另一种思路,那就是不断扩大征税面和征税力度,甚至通过增加收费项目、抬高地价等方式来增收。这是与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初衷背道而驰的,各级政府部门绝不能为实现指标,反而增加公众税费负担。
此外,在保证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确保更公平、均等分配资金也需要配套制度安排。从海外经验看,相比政府层层下发,设立公众个人帐号或直接向公众发放教育券等形式会更有利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优质化。希望这样的配套制度改革也能及早提上日程。(新民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