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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 20日全文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国家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按照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将提供多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补贴;为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提供义务教育,并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为残疾人提供盲人阅读、聋人手语及影视字幕、特殊艺术、自强健身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
规划提出,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国家将以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优先发展社会急需、受益面广、效益好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供给能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针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我国还将实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程,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其中,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将建设一批残疾人康复设施,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支持一批示范性专业托养机构建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增强托养服务能力。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将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使每个地级市和人口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都至少有1所按国家标准建设的特殊教育学校。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