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茂港区在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工作后,制定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茂港区农村现有集体经济组织1605个,其中经济联合总社7个,经济联合社103个,经济合作社1495个;截止6月底,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据统计,2011年茂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437.56万元,总支出742.37万元,其中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5条,5至10万元的村23条,10至30万元的村32条,30至50万元的村1条,50万元以上的村4条(不含南海、高地)。
为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茂港区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规范集体经济的治理结构、经济合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集体借款、对外投资、基建工程、土地基金、开支审批、收益分配、干部酬薪等事项,形成制定以《实施办法》为核心,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合同管理、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管理、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班,并从农业、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7个小组,向每个镇(街道)派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组,实行包片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工作。结合实际抓好示范社建设:一是开发利用资源,在农户“自愿、依法、有偿、合理”的原则下,由经联社统一流转农户土地,集中连片开发整理后,再统一发包出租,发展规模农业;充分挖掘村内闲置资产潜力,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发展物业经济,利用临近茂名市区,滨海新区发展带来的机遇,积极落实征地留用地政策,引导农村集体组织建设标准厂房、市场、商铺等物业资产,采取出租方式获得稳定长效的物业租赁收入。三是土地开发整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积极开展宅基地整理,获取土地折抵指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