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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兰萃白鹏飞 见习记者 杨晨)记者今天从市财政局、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申请现已开始,我市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救助的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于8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逐级审核通过后,救助金将在新学期开始前全部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