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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共有6家大型火电厂被纳入了全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控火电厂污染源监测,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2012年第一季度的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性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其中有5家大型火电厂污染源监测全部合格。此外,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去年底已通过验收。
2012年广东省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控火电厂共有42家。第一季度,省环保厅对全省30万千瓦以上国控火电厂的67套CEMS设备开展了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其中,二氧化硫审核合格的设备65套,不合格的2套;氮氧化物审核合格的设备61套,不合格的设备6套。未开展有效性审核的CEMS设备共31套,其中未验收10套,因停机未开展审核的13套,因新通过验收无需开展的8套。
其中,东莞共有6家大火电厂被纳入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去年底已通过验收。在其余5家火电厂中,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沙角B火力发电厂的1号机组和2号机组给予发放合格标志;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沙角发电厂C厂的1、2、3号机组都给予发放合格标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的1、2、3、4、5号机组都给予发放合格标志;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的1号机组已停机,2号机组给予发放合格标志;东莞市三联热电有限公司的1、2号机组给予发放合格标志,5、6号机组则已停机。
省环保厅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是污染治理设施的一部分,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是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必须按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规定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自查并按时提交自查表或自查报告。各地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数据有效性审核顺利推进。 (记者/欧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