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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黑河07月17日讯 爱辉区积极推进以情拥军向依法拥军转变,使双拥工作得以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保证优抚金发放、军转干部和退伍复员军人安置、军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等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黑龙江省义务兵优待金筹集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爱辉区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属、伤残军人的定补、抚恤金按照标准足额兑现。针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功臣大部分都步入晚年,受身体、家庭条件和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实际情况,爱辉区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这些功臣的“三难”问题上。优先保障优抚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发放定补款和优待金。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150人纳入低保,实行双重保障。连续3年开展“抚优安居工程”,拿出12.6万元,为42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了住房。设立了4所优抚定点医院,全部实行“一减四免四优先”政策,专门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制发了《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实行一人一卡,持卡就医,享受优质、优先、优待医疗服务。下发了《爱辉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细则》,实行“二免四减”优惠政策,即免挂号费、诊查费,减收10%处置费、20%辅助检查费、30%床位费、5%药费。重点优抚对象当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及大病医疗救助后,可再报销余额的40%医疗补助。对常年有病及有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以上补助后可酌情再给予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的规定,爱辉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路子。在接收工作中,严格按照安置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档案、户口、入伍名册、入伍通知书四统一。认真做好退伍士兵的报到审批工作,同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按照两年义务兵期间2万元,士官每年加1000元的标准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费,现已发放218.9万元。
针对近年来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多、安置任务重、子女入学难的实际,爱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部队现场办公,征求部队的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为了方便部队官兵子女入学,爱辉区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优惠政策。
为了依法做好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爱辉区建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三项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信访制度和培训制度。联席会议坚持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公、检、法、司、民政、人大、妇联、人武部及驻军代表参加,专题研究、探讨维权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军人军属涉法案件。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机构,建立了信访档案,并规定每周的周一为信访接待日,公开向社会承诺:对军人军属涉法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即“三优先”;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每年由法院和人武部牵头,对法律咨询服务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便于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