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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河北区读者刘女士给本报投诉版发来的信件中写到:“我在河北区宜洁路的一家超市办过一张会员卡。根据超市的规定,每消费10元就可以积1分,且积分还可兑换成现金消费。我这张卡办了很久,但从来也没兑换过积分。6月20日,我买完东西后,卡上显示积分为49分,我就把这张购物小票保留了下来。几天后,我又去买东西,但此时购物小票积分居然显示只有25分。我立即给超市客服打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是将别人的积分记到我的卡上了。我当时就提出质疑,别人买东西怎么会记到我的卡上?”当日,双方就此事解决办法未能达成一致。
转天,刘女士与记者沟通,表示已找到超市经理。该经理表示,通过系统查询,刘女士确实只消费了25分,多余积分可能是将别人的积分记到刘女士卡上了,但可以赠送刘女士4分的积分,刘女士不同意这样的解决办法。随后,刘女士将该情况反映给河北区工商部门。7月11日,在河北区京津公路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超市方面同意补齐刘女士获得的积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超市在消费者结账时,收银员总是会问一句:“有会员卡吗?”超市利用免费办理会员卡后,客户能够享受积分优惠或参与打折活动来固定客源。但是对于一些不了解会员卡使用章程的消费者来说,也就无法保护自己享受超市积分等优惠措施方面的权益。(记者孙毅实习生叶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