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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鸣岐 实习生王识)从本市环保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标志发放窗口和机动车检测机构已基本完成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第一次全面免费发放工作,但仍有个别车主尚未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部门提示没有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在7月19日前仍可到市和各区县行政许可中心领取。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购车辆,将由市环保局授权汽车销售单位(含4S店)免费发放。具有机动车销售资质的单位,可以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标志发放资质。同时,转入本市的外省市机动车,经本市环保部门审核,达到“国”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