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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二审特大伪造假币案 涉案金额1.69亿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2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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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7月13日电(索有为 唐红娟 曾洁赟)广东省高级法院13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对东莞一起伪造假人民币高达1.69多亿的伪造假币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以肖桂宏为首组成的犯罪团伙,在2009年5月至10月期间,先后三次大量伪造假人民币,总计1.69多亿元,其中伪造的第一笔5600万元(人民币,下同)假币已经售出。另外两笔1.109715亿元和278.5万元被警方当场缴获。

  2011年7月,东莞市中级法院以伪造假币罪对1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有9人被认定是主犯,其中主犯肖桂宏以制售假币罪被判定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5万至6万元不等。宣判后,肖桂宏等8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在当日的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都没有提供新的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多名上诉人及辩护人对涉案金额提出异议,认为1.109715亿元假币是半成品,又被警方缴获,未流入社会,提出一审所判量刑过重。

  对于这一异议,出庭履行职务的广东省检察院则认为,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已对该部分事实已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判死刑的肖桂宏庭上表现淡定,但希望法官能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案二审开庭历时近五个小时,有大部分上诉人家属参加了庭审。广东高院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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