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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灵活就业者7月起可在天山区沙区社区办社保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09: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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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 乌鲁木齐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停保手续、变更缴费基数等业务时,需跑到社保分局、排队等待的繁琐,2012年内将被彻底简化。

  乌鲁木齐社保部门授权给社区后,这些手续可直接在社区办理,将直接惠及30多万人。

  昨日(7月12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组织召开动员会,向乌鲁木齐各区(县)、相关街道(社区)部署扩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项目向街道(社区)延伸的相关工作。

  延伸至街道(社区)的社保服务项目,包括未参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接续手续,乌鲁木齐所有参保人员查询、打印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情况等。

  这里所说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指本市行政区划内,个体工商户(无雇工)以及不为用人单位所招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提供劳动或从事其他劳动和工作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他们办理业务时,不限户籍所在地及户籍性质,可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站)办理相应手续。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周峰说,业务延伸至社区,将节省办理时间,实现即时办理。

  业务的顺畅延伸,主要依托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月起,乌鲁木齐将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率先进行试点,大小西门管委会、解放北路街道办事处、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和田街街道办事处辖区的社区在试点范围内,信息系统改造完成后,8月1日起,试点社区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就可直接在社区办理相应的社保业务。

  10月份,市社保部门将授权全市街道(社区),将社保服务延伸至街道(社区)在全市推广。

  据悉,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项目向街道(社区)延伸,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年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将被通报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的资格。

  继续阅读:

  灵活就业者这样办社保

  已参保人员:已在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具有个人社会保险编号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因中断缴费等原因,个人自愿选择通过委托银行划转方式接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站)办理代缴代付申报。

  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银行卡。个人接续社会保险前为单位缴费的,转为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初次参保人员:符合劳动年龄范围(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从未在我市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愿选择通过委托银行划转方式缴费的,可由居住地社区为其办理初次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代缴代付申报手续。

  到社区办理相关业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缴费银行卡。非本人办理的,代办人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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