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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天查扣50余辆载客电动车 一次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15: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南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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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左)在查处违法载客电动自行车。海南特区报记者 李志良 摄

  11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省妇幼保健院门口,海口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进行查处。9点40分,记者看到,执法人员已经查扣了8辆电动车。11日下午,记者从海口市运管处获悉,当天,他们一共查扣了50多辆非法载客的电动车。

  上下班高峰的时候,路上堵车,为赶时间,不少市民外出会选择乘坐电动车。然而,随意乱停乱窜的电动车却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此,从2012年2月13日起,海口市运管处开始查扣电动车非法载客行为,近期,海口市运管处更是把打击电动车非法载客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1日上午,记者在龙昆南路省妇幼保健院门口看到,身着白色制服的执法人员一人拍照取证,另外一人试图劝服电的司机配合执法,部分电的司机不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就会强制将电动车查扣。

  电的司机林先生告诉记者,他这次已经是第二次被查扣了,上个月罚了1000元,交了30元拖车费,和90元停车管理费,一共交了1120元。“我们也是为了养家糊口,现在摩的载客,每次也才罚款200元,电的载客却罚1000元,倒底有没有法律法规可依?”

  海口市运管部门称,现在电的载客泛滥,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他们查处也是有法可依的。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营业性旅客运输。使用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营业性旅客运输的行为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扣押载客的电动自行车或超标电动自行车。

  海口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为了出行安全,希望市民不要乘坐电动车。同时呼吁市民,若发现有电动车私自载客,可拨打66665666进行投诉。(记者 易建阳 李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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