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评论:限牌令“征询过民意”站不住脚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1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广州汽车限牌令引起舆论极大争议,其中之一是没有征询民意。对此,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表示,“早在2010年,我们就邀请了30位专家,对广州的交通拥堵问题有预测,且有40天时间向社会征求意见。(据7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任何一项事关民生的决策,实施之前都应征询民意。或许征询民意有些繁琐,而且可能影响决策速度,但这是程序正当的必经之路,也是现代政府的必然选择。汽车限牌关乎普遍民生,征询民意是必经的一关。

  有点费解,既然广州限牌征询过民意,那为什么现在还有这么大的争议?这到底是如西谚所说的“民意如流水”,民意已经有了新的认识?还是相关方面在征询民意过程中,因为动机不纯,假征询民意;因为议程设置不科学,没有征询到真正的民意?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介绍,广州市交委近年公布过“治堵30条”,其中第22条中有“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的表述,而限牌措施则是对“治堵30条”的落实。看到这里恍然大悟,所谓的征询过民意竟然指的这个。

  征询民意,在内容上必须有明确指向,越具体越有效果,越模糊越流于形式。“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这只是一个模糊性条款,目的是给未来留下一个变量;不能将其视作包罗万象,从此关上征询民意的大门,甚至不能以此来作为征询民意的文本。2年前有谁想到,所谓的“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竟然是指汽车限牌?在当时指向不明的情况下,公众同意未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这是理性的善意的,但并非就赞同相关方面可以采取一切措施。理性不应该被误读,善意不应该被利用。

  征询民意必须有明确界定。征询民意是确保决策正当的必经程序,明确界定是确保征询正当的必要前提。任何一种征询民意,都应该有明确的内容,要明确告知民众:情况是什么、将要干什么、可能产生什么,不能故意忽悠、欺骗公众,不能抱着一劳永逸的惰政想法,以一次征询代替继续征询。没有明确界定的征询民意,要么是主观疏忽,要么是别有用心。总之,这样的征询民意本身就是程序违规。

  相关方面把两年前的模糊条款,解释成已经征询过民意,是站不住脚的。程序上的不正当,可能削弱人们对决策的认同。那些明明支持汽车限牌的人,很可能因为这一缘故,从此加入反对者的行列。(文/毛建国)

热词:

  • 限牌
  • 征询
  • 南方都市报
  • 治堵30条
  • 议程设置
  • 交通需求管理
  • 交委
  • 2010年
  • 交通拥堵
  • 广州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