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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监护人”铁窗内当家长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1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城市快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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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要接受讯问,检察机关遍寻家长不着怎么办?前不久,红桥区检察院遇到的这个麻烦没有难倒检察官。他们与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预青办)联系后达成共识,由预青办工作人员代行监护人职责,走进看守所监督讯问全过程。此举是该检察院首次与区预青办进行如此合作,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审理程序的正常进行。

  不久前,红桥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张某(化名)盗窃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但该院经多方查找均未与张某的家属取得联系。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红桥区检察院与红桥区预青办联系,由预青办指派专人对张某的讯问进行了全程监督和代行法定代理人职责,跟检察官一起走进看守所,全程监督讯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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