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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庭审反驳韩寒:已经主动删除侵权文件 尽到义务不侵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1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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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 李婧 实习生张舒阳)7月10日14时,韩寒起诉百度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各执一词,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韩寒一方称,百度文库上有他三部作品,都是未经其同意上传于网络的,侵犯了其著作权。百度一方则称,他们已多次删除了网友上传这三部作品,尽到了义务,因此百度不属于侵权。

  原告韩寒是当代著名的青年作家,创作了多部文学作品,深受大家的喜爱,拥有很高的知名度。2011年原告发现自己的《像少年啦飞驰》等多个文件被上传至百度文库,供用户免费阅读和下载,经多次致函投诉无效后,最终将百度起诉至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防止侵权的继续发生;关闭百度文库;连续7天在百度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以及诉讼支出共计76万余元。

  而百度公司及其委托人则认为,百度文库属于合法经营,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欢迎,而且百度文库通过多种方式向网民公示了法律法规要求的保护权利人的措施和步骤,尽到了充分提醒的任务。其三,百度在网站首页及网站其他地方都发布了举报侵权作品的方式并开发了绿色投诉通道,并在接到原告投诉之后及时删除了投诉链接和相关作品,并尽了最大的努力防止侵权作品的继续上传。其四,百度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者,还应受到避风港原则的保护。(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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