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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李荣华)“名字不敢写,日期你写错。”前晚,有深圳网友发帖,称其收到一张违法停车执法单,执勤民警以一个三角形符号代替署名,而违法停车时间也与落款时间有误,网贴引起了网友热议。深圳交警昨日回应此事属实,并邀请发帖者前往福田交警大队反映情况,将对相关民警批评教育。
网友“q猫眼p”在深圳论坛、奥一论坛等上发帖介绍,称其收到一份违法停车告知单,这份告知单违法上的停车时间,填写为“2012年7月11日42时_分”,没有填上几分。
罚单的落款处,执勤民警一栏填的是一个三角形符号,而手写时间是2012年7月8日,落款执法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福田大队”。
网友“q猫眼p”称,他看到罚单后问起在路边的交通协警,协警连这是哪个单位开的单子都不知道。
在论坛和微博上,该帖引起网友热议。奥一网友“吃饱了再减肥”说,“除了三角形没看懂外,还有个地方需要警察叔叔解释下。开单日期是7月8日,可是违法停车时间是7月11日42时,42时是哪个朝代哪个宇宙的时间啊。”
有网友“Joshuacn”在回帖中称:“违停时间应该是7月8日11时42分,估计是罚单写得太快了填错了格式。至于姓名是三角形,因为协警没权力开罚单,而7月8日又是周日交警不上班,只能写个三角形。等你去打单时,单上自然会有执勤民警的姓名。”
从前晚至截稿前,记者一直没能与网友“q猫眼p”取得联系,无法了解更多细节。
不过,深圳市交警局昨日下午回应南方日报称,网友所发违停告知单帖子确实属实。经了解,确属于民警填写不规范,福田交警大队表示会对民警批评教育,同时内部将加强监督。该被告知人可以到福田交警大队反映情况,交警将对其提出的合理意见会采纳并依规处理。”深圳市交警局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称。
至于执法民警真实身份,这位工作人员称不必透露。
作者: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