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621号国务院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购应低于市场价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根据条例,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公车不得增加豪华内饰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
同时,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
违反者,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综合新华社电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增长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一些人表示不解:10年间,GDP并没有增长10倍,财政收入也没有增长10倍,为什么政府采购却激增10倍?10年节约资金6600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与政府精简开支并不矛盾。因为政府采购的范围,不仅包括政府的行政办公用品,还包括政府向社会购买的、为百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中的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的差额。政府采购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在11%左右。
人民日报
采购增加10倍与精简开支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