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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9日讯(记者 王彬)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近日,省政府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发意见提出,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12亿立方米以内(含南水北调三期新增引江水量);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省用水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以上。
我省提出,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9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以上。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该区域内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该区域内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积极实施回灌补源工程建设,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在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或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设施;在地下水限采区内,严格控制新开凿取水井和地下水开采量,确需新增取用地下水的,须报经省水利厅批准。限期封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取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