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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宫玉范 文/摄)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哈市道外区南极四道街2号新建了一处20多平方米的私建。道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下《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房主不能自行拆除,执法局将强制拆除。
9日,记者来到道外区南极四道街2号,见到了读者段先生所说的私建房。段先生称,这座私建房是最近才盖的,建成还不到一个月。记者注意到,私建房近20平方米,锁着门。私建房的房门上贴着一张道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道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传科李科长说,前两天执法局接到举报,说南极四道街2号院内有私建,执法局联系该房主核实情况并去规划局调档,发现该房没有审批手续,属于私建房,故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房主不能自行拆除,执法局将强制拆除。
私建房
作者:宫玉范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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