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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来 参加出国夏令营身心都得“体检”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城市快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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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暑假的到来,出国“游学”或参加出国夏令营成为不少青少年假期生活的首选。日前,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令营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令营有关活动须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市教委直属中小学向市教委备案;其他中小学向所在区县的教育局备案。

  30人及以上团配队医

  对于出国夏令营,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主办单位要严格审核合作境内外承办单位的资质。境内外承办单位必须是具有承接教育国际交流活动资质的机构。要签署合作协议,细化活动安排,并指派专人随团负责团组工作。建议30人及以上团组配备随团队医,为学生境外活动提供医疗保障。

  学生要进行身心评估

  所有举办国(境)外学生主题活动的学校均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遴选和行前培训工作。出访学生须经身体及心理评估。评估合格者参加行前培训,进行必要的国情、纪律、安全、语言和文化礼仪等方面的教育。

  此外,还要建立应急机制保障安全,对突发事件及时应对,严防重大涉外安全等事故发生。学生在境外期间,中小学校应指派专人与随团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并向学生家长及主要领导汇报学生在境外情况。各区县要严格执行辖区内非教育部规定单位或机构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办单位开展中小学生出国夏令营等有关活动的规定。

  原则上不组织“低龄团”

  主办单位要全面做好组织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出国夏令营等有关活动。与相关机构合作组织出国夏令营等有关活动要认真审查合作的境内外组团机构的资质,签署合作协议,细化活动安排,并指派专人随团负责组团工作,使夏令营等活动切实起到教育作用。原则上不组织低年级学生出国参加夏令营等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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