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徐汇法院民三庭向墙纸协会发送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10: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法院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近日,徐汇法院民三庭近日审结了一批原告上海欣旺壁纸有限公司诉五家壁纸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民三庭发现部分壁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在经营活动中抄袭他人的美术作品,侵害了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益。而且不少壁纸企业在经营中,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来往,该做法既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又不利于企业在纠纷发生后,举证证明商品来源,保护自身权益。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大批案件的产生。为此民三庭特向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墙纸分会发送司法建议,望其能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有效途径将上述问题向相关企业转达: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提高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通过行业协会与墙纸企业沟通的便利条件,采取在行业协会官网刊登或发放书面资料等方式,将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相应作品予以公布,同时组织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促使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注意保存企业享有作品著作权的证据材料,积极地实行著作权登记,以便于更好地维护企业自身权益;二、履行行业协会的监督职能,鼓励企业公平竞争。协会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墙纸行业的健康发展;三、帮助企业查找经营管理漏洞、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规范使用企业往来账户,杜绝使用个人账户结算的不当方式。

热词:

  • 墙纸
  • 司法建议
  • 徐汇
  • 法院
  • 欣旺
  • 壁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