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业务受理单、代收费凭证、身份证核查结果等客户资料,在郑州银行花卉市场支行扔掉的垃圾袋内每天都能发现。7月6日,郑州银行相关负责人却称是“客户自己扔掉的”。(7月7日《新快报》)
且不说垃圾袋内出现的现金调入调出业务受理单等单据不可能为客户所有,就算上述客户资料真是客户自己扔掉的,银行也应尽到提醒义务,并在清理垃圾篓时,主动销毁这些有客户详细信息的资料,以保护客户隐私不遭泄露。
像郑州银行花卉市场支行这样不把客户资料当回事的银行还真不少: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分行多福支行把重达四五十斤的储户个人隐私资料装进塑料袋,扔到了银行附近的垃圾堆。(2011年2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而某银行佛山汾江支行做得更过分,直接把留有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个人财产信息的客户资料卖进了废品收购站。(2009年3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对银行的客户资料应如何保管,有关部门不是没有规定。乱扔客户资料不仅会被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还可能因此获刑。《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金融机构违反该办法的,可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就算已过保存期限的客户资料,也应该及时销毁,不能随便乱扔。因为《刑法》第253条规定:“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些规定显然并没有阻止银行乱扔客户资料。上述银行也无一受到惩处,相关事件全都不了了之。法规形同虚设,违法成本过低,银行自然不会吸取教训,难怪类似事件一再出现。而没被曝光的还不知有多少。难说没有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客户资料中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去作案,让储户蒙受更大损失。
银行总说银行卡遭遇盗刷、网上银行遭黑客入侵事件是客户自己保管密码不当所致,但本应保密的客户资料频频外泄,难免让人怀疑究竟是客户自己泄露了密码和个人资料,还是银行自己出的错?以后现审理类似案件,法官可不能轻易采信银行的说法。
现在市民只要信用卡有透支或贷款没有按时还款,就会进入信用“黑名单”。但在个人信用记录越来越详细的同时,银行自身的不良信用记录却没有得到同样对待。别说从没有银行进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就是那些非法泄露客户资料的银行及其负责人也少有被处罚的。有关部门在处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案时,不能总拿房产中介或物业公司员工开刀,而放过了同样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重要源头之一的银行员工。即使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应该给予治安处罚,这才能让银行员工们真正长记性,别再把客户资料不当回事。
金融监管部门对乱扔客户资料的银行也不能护短,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虽重,但要是能提高银行的责任心,还是值得的。总比任由他们玩忽职守,给客户带来更多损失强。相关银行的高管们也要好好检讨一下自己银行的管理,这才是对储户和股东负责的行为,才对得起他们每年几百甚至上千万的高薪。存款安全、保护隐私是客户对银行的最大期待,这都做不好就别再在广告中吹嘘所谓的优质服务。只有真正对储户负责的银行才能在激烈的商战中笑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