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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7月7日讯 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从7月1日起,哈市对于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黑A号段和黑L号段的机动车以及本市驾驶人驾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除外),采取限行措施,即每日7时至19时,禁止在二环区域内通行。
具体的限行措施为:从2012年7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上述机动车在前进路、康安路、和兴路、三大动力路(和兴路至三合路)、三合路、公滨路(中山路至南直路)、南直路、南直立交桥、东北新街、北新街、大新街、友谊路和河鼓立交桥所围成的二环路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