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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巨野7月5日讯(记者邢孟通讯员唐江波)开车拉货途中,大白天竟没有看见前方同向行驶的老人,“稀里糊涂”撞上去,老人惨遭不幸,司机不停车急救反而驾车逃逸。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
6月25日16时许,巨野永丰街道办事处某村79岁的程老汉准备去县城买药。当他骑着自行车沿巨野县城东环路行至一加油站北约200米处时,只听“咚”的一声闷响,他被一辆车撞倒在地,再也没有醒来。
巨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赶到现场时,除了老人被撞坏的自行车和一地碎玻璃再没有任何线索。由于没有目击者,办案民警在现场认真勘察近两个小时。这时,受害者自行车身上附着的一小块不起眼的蓝色车漆引起民警田伟的注意。
根据现场遗留物漆片特征,民警初步认为肇事嫌疑车辆应为蓝色三轮汽车,并仔细分析肇事车辆可能逃逸的方向,确定排查路线。民警通过对案发前后十几天的监控调查分析,发现一辆到济宁拉砖的三轮汽车在案发后突然“蒸发”,各路口监控再也觅不到它的影像。民警确定,这辆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28日,民警将与肇事车结伙同行的的两辆三轮汽车查获。经对两车驾驶人讯问,证实肇事车为巨野永丰街道办事处某村刘某驾驶的三轮汽车。
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经常和人结伴开农用三轮车去济宁拉砖。事发时,刘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最前头,行驶中“稀里糊涂”撞上前面同向行驶的程老汉,撞人后,刘某因害怕没有下车救人,一路逃到济宁躲藏起来。
办案民警立即赶到刘某家中调查,刘某不在家中。经过对刘某的妻子说服教育,其妻承认丈夫刘某肇事逃逸事实。6月29日,巨野交警大队对嫌疑人刘某下达书面传唤通知;7月3日,肇事方家属与受害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同日,刘妻将肇事三轮汽车送抵巨野县交警大队;7月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向巨野交警投案自首,对肇事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