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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策
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熊运长介绍,我市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抓日常监管,并通过宣传加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我市校园周边小卖部所售零食合格率较高。
严把市场准入关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在校园周边经营食品的小卖部,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经营法人的身份证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都是必不可少的。此外,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我市工商部门还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签订《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
此外,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合法。作为经营者,进货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关证件,如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检验合格证、进货凭证等,并建立必要台账制度,将每次进货的数量、批次、生产日期如实记录,或将其集中粘贴,以备发生问题后追查和追究责任。
日常监管成常态
熊运长告诉记者,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他们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对流通领域销售的食品、学校周边的食品,一直是常态监管。“我们现在采用网格化监管方式,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除日常巡查外,还会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熊运长说,对学校周边小卖部的监管重点,主要是看经营者经营的食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QS)、证件是否过期失效,以及是否建立了台账制度等。
据了解,在日常巡查中,工商部门一旦发现无证经营或售卖过期食品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我们对这类经营户的处罚较为严格,有时经营者可能只卖几十元的过期食品,依照规定,却可处于2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款。”熊运长说。
宣传教育是重点
据了解,除了严把准入关、加强监管和加大惩处力度外,做好宣传工作也是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环境的重点。
据熊运长介绍,工商部门经常利用“3·15”、“五一”、国庆等节假日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向市民派发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在6月中旬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上,市工商部门还邀请了众多经营者到场。
需多部门齐抓共管
“食品监管是分段监管,工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熊运长称,保障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需要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如果在韶关发现了无证生产零食的‘黑作坊’,质检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对校园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但是无证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取缔并处罚;对一些流动经营的小摊贩,则由城管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熊运长说,“学校应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家长应言传身教地引导孩子少吃零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