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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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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财政部今日发布《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意见稿指出,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意见稿要求,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意见稿强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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