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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耿庆海 通讯员张殿方报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会议上获悉,今后几年,山东将重点抓好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6项工作的执法监察工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城乡规划执法监察。抓好对规划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的监察,凡是不符合控规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得批准;凡是侵占“四线”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从快从严予以查处,对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同时,抓好对用地性质和容积率执行情况以及对违法建设高发区的监察。
二是加强住房工作执法监察。抓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察,加大对保障房分配的监察力度,确保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抓好对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房屋征收与补偿、物业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监察。
三是加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察。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把所有工程建设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的执行。同时,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参与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
四是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察。抓好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以及对城市管理的监察。同时,抓好对村镇建设管理的监察,把小城镇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城市绿化执法监察。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监察,认真保护好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批准可能损害传统格局和风貌的建设项目。同时,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监察。
六是加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执法监察。在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新标准的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抓好城镇减排执法监察,重点检查污水管网配套、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厂运行和中水回用等情况。
耿庆海 张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