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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7月4日,省法学会在省会议中心举行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表彰大会。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军为获奖者颁奖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安全厅、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宣读了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的表彰决定,与会领导为3名获奖者颁奖。获得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称号的是: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立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分院副检察长、教授王佐龙,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朱雅频。
王建军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向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表示祝贺。他指出,这次评选出的优秀法学家,是我省法学法律界的学术带头人,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荣誉凝聚造诣,荣誉体现公认,荣誉寄托责任,希望新当选的优秀法学家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再立新功。
王建军强调,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奋斗目标、精神动力、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加快青海民主法治建设,是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也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省法学会要深刻认识在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新征程中肩负的神圣使命,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青海改革发展稳定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紧紧围绕推进“两新”目标、“三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法学疑难问题,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法治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精选研究课题,拓展研究渠道,提高研究水平,拿出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法学依据,为实现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牢记社会责任,强化自律意识,锤炼道德情操,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学研究工作,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认真研究解决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作者: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