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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浈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浈江区犁市镇纪委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有(男,49岁,浈江区人)、钟某锋(男,33岁,浈江区人)、钟某辉(男,37岁,浈江区人),成功侦破一宗职务侵占案。
2012年6月5日,该大队接到浈江区犁市镇纪委的反映,称该镇石下村委会钟屋村上任村小组成员钟某有于5月21日投案自首并举报,2011年10月份钟屋村与坝子村因土地问题引起纠纷,后由犁市镇政府调解并补偿78000元人民币给钟屋村小组,但当时担任钟屋村村长的钟某锋、副村长钟某辉、会计钟某有三人把78000元补偿款中的30000元人民币分发给村民后就将剩下的款项共计48000元人民币私分了,投案自首的钟某有将分得的赃款8000元人民币退回了纪委。鉴于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该镇纪委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办。
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并依法传唤了涉案人员钟某有、钟某辉、钟某峰,三人交代上述78000元土地补偿款除22300元发放给村民外,余款均被三人侵占后瓜分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辉、钟某峰已被刑事拘留,钟某有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