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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中区检察院预防溺水事故检察建议被落实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22: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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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山东7月4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王根泉 张亚宁)7月3日,随着山东省济宁市小洸河大理石护栏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标志着由济宁市中区检察院建议,济宁市区两级建设局历时3年,投入2.8亿,为城区老越河、老运河、小洸河等穿越城区的主要河道安装大理石护栏工程,赶在暑期溺水事故高发期前全部竣工。据悉,这项工程大大提升了市民工作生活的安全指数,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随着济宁城市化进程的日趋加快,城区内河道安全设施的完善愈显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8年,因城区沿街河道安全设施不完善而引发的人员意外坠河溺水事件多达46起,其中未成年人28人,引发了当地市民的极大忧虑。

  2008年7月,济宁市中区检察院针对这一现状,根据济宁市城区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市区两级建设局发出加强城区沿街河道安全治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为沿街河道全部安装防护栏的检察建议。市区两级建设局高度重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三年间先后投入资金2.8亿元,为城区的越河、护城河、洸府河等河道全部安装了大理石护栏,并配备相应的救护设施,在深水区域和危险地带设立明显标志,从根本上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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