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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本月将迎“环保大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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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阿依努尔 通讯员陈薇报道)今年7月下旬,克拉玛依市将迎来国家环保部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评估。

  据悉,2004年,克拉玛依市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荣誉称号。

  为将今年的迎检工作落实到位,在年初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克拉玛依市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将考核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制定了《2012年克拉玛依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实施方案》,方案将各项考核指标分配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

  《复检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要根据国家“十五”与“十一五”期间以及“十二五”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认真总结克拉玛依市创建工作成功经验,努力查找迎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动员各方面力量,收集整理我市2011年的各项指标基础资料,完善2004年至2010年各项指标基础资料。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升综合环境质量为重点,抓紧解决影响克拉玛依市城市环境的问题,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任务的圆满完成。

  《复检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迎接复检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迎接复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将各项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到位,确保迎接复查工作无失误、无纰漏。

  今年5月25日,克拉玛依市政府召开了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动员会,副市长刘波涛在会上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迎接复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保环保模范城市这块“金字招牌”。

  动员会后,克拉玛依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下发了《2012年克拉玛依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实施方案》和《2012年克拉玛依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收集方案》。

  目前,克拉玛依市“创模迎检”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相关链接

  “环保大考”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有效期为5年。目前,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管理制度是3年一复查。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或出现由环境保护部通报的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或者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的城市,将被取消国家环保模范称号,其申报资格也将被暂停两年。

  “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内容: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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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