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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园小区部分楼宇未通有线电视 不少居民私装上“卫星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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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园小区一些楼上挂着多个“卫星锅”。

  “我们小区有不少居民家阳台上都安装了‘卫星锅’。”近日,家住二环西路红园小区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小区里有居民在阳台上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月2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文/片 见习记者 段婷婷

  一栋楼上挂着十几个“卫星锅” 居民安装多是图省钱

  7月2日,记者来到位于腊山立交桥以南的红园小区。刚进小区门口,在26号楼南侧就看到不少阳台外面都挂着一个个“小锅”。这些“小锅”型号规格基本相同,直径大约四五十厘米,基本都朝西南方向。除了26号楼,其他几栋楼上的情况也差不多。记者粗略数了一下,一栋楼多的竟然挂着十几个“小锅”。

  住在该小区的居民已经对此见怪不怪。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有些居民不想花钱,就买个“小锅”挂在阳台上,就可以免费看电视了。李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开通数字电视一年的费用300元,但是买个“卫星锅”只需要一百多块钱,而且买一个锅能用好几年,这样算下来还是很划算的。

  居民陈先生家就装了一套卫星电视接收设备,他告诉记者,有了这个“小锅”,基本上能收40多个台,“足够看了。”说起为何不办有线电视,陈先生表示,一年300元的收视费太高了,而且还有250元的初装费。陈先生表示,他平常都在外面上班,只有晚上才在家,而且晚上在家时也经常上网,看电视的时间其实很少,“没必要花那么多钱办数字电视。”

  个人安装“卫星锅”最高罚款五千元 但是执法难度比较大,回潮严重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并不知道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合法,“卫星信号是国家的,我们咋不能看?”那么,对于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该如何处理呢?

  记者随后采访了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处。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红园小区部分楼宇是新建的,暂未开通有线电视。他们在检查中发现,这里确实存在私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目前,广电部门已经将有线电视电缆扯到小区里。有线开通之后,他们将规劝居民对卫星接收设备进行拆除。

  该工作人员说,“多数居民为了省钱,所以不想安装数字电视,或者家里有两台电视,安装一个‘卫星锅’看第二台电视。”据了解,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实际执法过程中,基本上都是规劝市民自行拆除,很少对其进行处罚。“但是现在这些设施的成本太低了。”该工作人员介绍说,回潮的现象比较严重,执法难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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