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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我市公办幼儿园的借读费、空调费和教材书本费三项收费都要取消了。昨日,市物价局转发了省有关文件并下发通知,并对多收取的三项费用退费方法作了说明:本学期已收取借读费、空调费的,将作退费处理。而通知还明确,公众假期保教费可上浮不超过50%。
公办幼儿园三项收费取消
据记者了解,此前省物价局曾发文要求从今年2月1日起,幼儿园要取消借读费、空调费和教材书本费。而对于2月1日以后多收取的三项费用,退费的处理方法亦有不同。“本学期已收取借读费、空调费的,将作退费处理,在5月14日前未收取教材书本费的不得再收取,已收费的不退费。”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统一收费项目定期公布收支
通知还明确,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有:伙食费、校车费;代收费项目有:生活用品费(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体检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不得营利的原则,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上述项目外,不得另行设立收费项目并收取费用。此外,各级各类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备案制管理。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行制定,分别报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公众假期保教费最多涨50%
此前,物价部门曾规定幼儿园必须按月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昨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幼儿园的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均实行按月收费。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保教费也可按学期一次性收取。保教费退费办法按省规定的月退费政策执行。伙食费、校车费按实际天数计退。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公众假期保教费可上浮不超过50%。各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具体标准由幼儿园自行制定。
近年来,由于各项成本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为避免民办幼儿园频繁调整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还规定我市幼儿园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在幼儿园显眼位置,公示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