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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乐昌市人民法院对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公开宣判,沈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沈某因未到有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在乐昌市长来镇金竹山村委会某岭采煤,共挖出成品煤约六七十吨,沈某毁林挖煤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该地林地原有的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经勘查鉴定,被毁坏的林地面积为10.2亩。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导致农用地被占用、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