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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物业公司8个月还没有解决的窗框问题,邵先生表示无可奈何。记者 孟乔 摄
因为新房窗框上有裂痕,业主关越迟迟没有入住,开发商和物业承认是质量问题。今年再去收房时,裂痕不仅没修复,物业还要求交去年的采暖费。关越和丈夫邵先生为这事惹了一肚子气,一定要为折腾的这8个月讨个说法。
新房空着让别人住了
去年10月,邵先生带着岳父关伟琨来到沈阳市黄河北大街98-3号1-1-2某楼盘验房。因为买的是一楼的房子,爷儿俩围着窗户走了一圈,就发现了窗框有裂缝的问题。
他们立即找到开发商的物业――沈阳诚大新生活物业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一周内一定处理好。可是这一等,直到今天窗框的裂缝也没修上。
眼看着到手的房子已经搁置了4个多月,关伟琨实在耐不住性子,刚过完年就又去了一次,可刚到门口,老爷子就傻眼了。屋里被褥扔了一地,还有用过的一次性饭盒,直接撇在角落里了。因为室内温度不低,洒在地上的菜汤也出现了一股腥臭味。最让老人接受不了的是这伙人竟然在家里随处大小便。虽然正是天气最冷的时候,但是走在楼洞里仍然可以闻到一股公厕的味道。
关大爷实在是忍无可忍,直接去了物业公司找到当初答应维修窗框的周经理,但对方说你连钥匙都没领,我们就是租出去了你也管不着。直到关大爷强求周经理必须到现场看过后,问题才解决。
物业称想收房得先交采暖费
今年5月份,周经理答应邵先生这次一定维修,维修好了再通知他。
但一家人没等松口气,物业又表示要维修也可以,但得先把采暖费交了。为啥还要交采暖费呢?去年没有入住,裂痕问题的责任在开发商和物业啊。
周经理将问题托付给了物业公司的高层领导张经理。几天前,张经理直接告诉邵先生,你们因为没有入住,根本不是我们的业主。你要是想解决问题,就直接起诉开发商吧!
关大爷拿着法律条文,希望能让张经理了解一下现在对于采暖费的交费规定,张经理把条文推到一边说,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
昨日下午2时许,邵先生在记者的陪同下找到物业张经理。正在办公桌旁坐着聊天的张经理马上沉下脸,说:“我不管你是谁,我也不想知道,只要是媒体的一律不接待。你要是再问我什么,他家的事情我就一律不管了。 ”之后张经理便开始陆续打起了电话,记者建议张经理是否可以配合采访,对方却让记者“闭嘴”,几次劝说均无效。随后,张经理把邵先生和记者撵出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室。
律师:商品房保质期为两年
辽宁宸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艳彦表示,购买商品房时,依据购买合同的约定第十一条,业主在收房的时候需要验房,要求开发商出示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不提供或不全,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通常商品房的保质期为两年,期间出现问题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关于采暖费的支付问题,有条文明确规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采暖费。
律师称,此事协调不成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报也会继续关注。 记者 孟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