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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一家民营企业厦门俊同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俊同”)以“总经理彭湃”的名义在微博上实名追债,引发众多关注,而被爆料的欠债方竟然是首钢。
厦门俊同指控“堂堂央企首钢在厦门的子公司――厦门首钢华厦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拖欠我司2200多万元人民币,厦门仲裁委已经依法裁决首钢厦门公司还钱,但其利用自己央企的背景、资源和影响力干扰裁决执行,甚至扬言要让裁决文书得不到执行。”
据该爆料帖内容所述,2006年7月厦门俊同多位合伙人筹资以现金、出口设备的方式参与厦门华厦铁路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厦铁路”)在菲律宾投资矿山开发。但到2007年,北京首钢和华夏铁路合资设立厦门首钢华厦矿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简称“厦门首钢”)全面接管在菲律宾的矿山开发。
于是,厦门俊同因投资权益得不到保障要求厦门首钢和华夏铁路双方归还投资,厦门仲裁委2011年先后两次裁定,厦门首钢、华厦铁路应按还款协议支付厦门俊同本金人民币2200万元及利息、费用。但是厦门首钢方面一直恶意阻碍仲裁决定,厦门俊同申请厦门市中级法院执行也遭到厦门首钢方面恶意干扰,致使“法院至今迟迟未能对相关款项偿还进行公正裁决。”
据了解,厦门俊同所指控的“首钢”不是首钢集团,也不是首钢股份,而是首钢集团旗下首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2008年4月5日,厦门市民营企业华厦铁路与首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厦门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厦门首钢,注册资本金5800万元(首钢矿业投资占51%股份,华夏铁路占49%股份),共同投资开发菲律宾的铬矿和铁矿,首期对菲投资1.8亿元人民币,计划年产铬精矿矿粉100万吨,铁矿石200~500吨。
首钢矿业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我们一分钱也不欠他们”,这位人士称,厦门俊同在此案中涉嫌讹诈,所谓的欠款是对方伪造票据、挪用公司财务资料制造出来的,“我们是国有企业,不是个人企业,不可能欠债不还”。翟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