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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购车须申请指标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汕头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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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政府30日晚宣布,广州市于7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交通政策,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广州市购车须申请指标。广州市交委6月30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要“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同时发布了《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此通告将试行一年,未来一年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每月1万辆。

  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将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购买中小客车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同时,广州市还宣布,广州将实行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

  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车辆销售经营者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订金的,凭销售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并通过广州市公证机构获得上述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目前,广州实际人口超过1600万人,至今年5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40.5万辆,其中中小客车167.4万辆,是5年前的2.5倍,年均增长率达19%。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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