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2,755,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Ⅱ、RQFⅡ实际每10股派0.36元;对于QFⅡ、RQFⅡ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7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2
08*****994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公司
3
DD*****060
东莞市城郊供电所
4
DD*****063
广东华宇实业开发总公司
5
DD*****066
广东省工业总公司
6
DD*****067
广东华宇华厦建筑工程分公司
7
DD*****073
东莞市卓能物业管理部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玉龙
咨询电话:(0769)22412655
传真电话:(0769)22412655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