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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国务院批准深圳前海实行比特区更特殊的政策(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1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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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6月29日在于香港举行的中央代表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表明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

  国际在线报道(驻香港记者 徐位毅):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6月29日在香港表示,国务院支持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特殊的“先试先行”政策,打造成现代服务业创新区,香港和内地合作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

  张晓强表示,国务院近日批复了有关深圳前海开放开发的相关关政策建议,支持从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及电信等六个方面构建前海的先试先行政策。

  金融方面,支持前海建设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实验示范窗口。支持前海企业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性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等。财税方面,合资格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合资格人才免收个人所得税并取得税务补贴。法制方面,会探索香港仲裁机构于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完善中港律师事务所的联营方式等。人才方面,为相关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和出入境提供便利;允许已经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到前海就业。教育医疗方面,允许香港机构到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和设立独资医院。电信方面,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西部,与香港、澳门毗邻,占地15平方公里。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于2010年8月得到国务院批复。

责任编辑:吴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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